戒嚴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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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是發生在中華民國台灣省的一段歷史,導致了白色恐怖的發生。本時期從1949年 (民國38年)5月19日陳誠頒布《戒嚴令》的隔天開始,直到1987年 (民國76年)7月14日蔣經國廢止《戒嚴令》,發布《解嚴令》,並於隔日0時正式解嚴。

背景[编辑]

1945年國民政府中國共產黨之間爆發了國共內戰1947年國民政府下令發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註 1],擴大總統職權,總統得連選連任。不受立法院限制,可頒布緊急命令,調整政府行政、人事機構、組織。在這個制度下,蔣中正連擔任了五任總統。

戒嚴[编辑]

國民政府在國共內戰中慘敗,準備撤退至台灣,為了確保局勢穩定及鞏固政權,由陳誠頒布《戒嚴令》,限制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註 2]台灣省省主席、直轄市市長由官方指派,不得民選。民國40~50年代間中國國民黨蔣中正為了鞏固政權,藉由戒嚴治台,情治單位不依法律程序逮捕,有未經司法審判定罪,造成人心惶惶,史稱「白色恐怖」。

解嚴[编辑]

1987年7月14日蔣經國廢止《戒嚴令》,發布《解嚴令》,開放黨禁、報禁[註 3],恢復基本人權。1991年李登輝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修憲。

參考文獻[编辑]

書目[编辑]

  • 《國小社會5下》,康軒出版,2010年2月版
  • 《國中社會1下》,翰林出版,2012年2月版

網站[编辑]

注釋[编辑]

注釋[编辑]

  1. 「戡」指停止;「亂」指中共
  2. 完全抵觸憲法
  3. 報禁於1988年1月1日時解除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