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所頒布的法律,為中華民國最高法律,該國所有法律皆不行與之牴觸。1948年在蔣中正頒布制憲後開始實施,以下將呈現各條憲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