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憲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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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憲運動清朝末期制度層次的改革運動。

背景[编辑]

1904年 (光緒30年)在中國東北爆發日俄戰爭1905年 (光緒31年)日本勝,奪得中國東北。

有人認為是因為君主立憲制才使日本戰勝俄國,且為了限制君權、保障民權,要求清廷立憲。

英國康有為、日本的梁啟超都在鼓吹立憲。

經過[编辑]

1906年 (光緒32年)清廷下詔預備立憲。1908年 (光緒34年)的憲法草案君權太重[註 1]

1911年 (宣統3年)成立責任內閣,但很多皇族,被說是「皇族內閣」[註 2]

結果[编辑]

立憲派人士失望透頂,於是轉而支持革命。

參考文獻[编辑]

書目[编辑]

  • 《國中社會2下》,翰林出版,2012年9月版

網站[编辑]

注釋[编辑]

注釋[编辑]

  1. 權力比明治天皇還大
  2. 13位內閣大臣中:8位滿人、5位漢人。且5位為皇族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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