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丙事件是發生在1832年台灣的民變事件,當時因為穀物缺乏,該鄉(台南市白河區)有稻米走私的問題,米商誣告是張丙所為,嘉義知縣因而通緝張丙,張丙認為嘉義知縣不公,因此結合陳辦對抗官兵,1832年11月和12月先後殺死嘉義知縣邵用之,臺灣知府呂志恆,自稱開國大元帥,12月22日福建陸路提督馬濟勝帶兵渡台,與台灣總兵劉廷共同平亂,1833年1月張丙等人被捕,事件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