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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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採取議行合一,在對外交往上扮演國會角色。其職權主要有: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立法權;任免權,國家主席、副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國務院總理等都由它來選舉或決定;重大事項決定權;監督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每次會議設立「秘書處」,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該次會議秘書長領導下工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每次會議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副秘書長的人選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