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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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建设,又称黄金十年、十年建国,是中华民国在北伐统一~抗战开始间 (1928年~1937年)的积极建设时期。
政治[编辑]
1928年 (民国17年)进入训政时期,中国国民党“以党治国、以党建国”,并发布《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36年 (民国25年)5月5日发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史称“五五宪草”。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立宪遭到搁置。
军事[编辑]
北伐时,军队人数多、编制复杂,蒋中正削弱各地军队领袖的实力,并聘请世界上首个有陆军的国家-德国的顾问来整建现代化陆军,向国外购买武器、自建兵工厂。1931年在杭州笕桥成立中央航空学校。
经济[编辑]
经济上重整税收,并收回于《南京条约》被夺取的关税自主权 (1928年美国签订《中美新约》为首个归还国)。币制改革方面,1933年 (民国23年)废两改元,货币以银元为单位,废止银两制度、铸造权收归中央。1935年发行法币,由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结束自清末以来的币制混乱局面,并使农村经济与国际贸易可以有效进行。届时白银收回国有,不做货币使用。
交通上扩大公路、铁路、航空交通网,在抗战前,有11万公里通车并呈放射状。并且发展电信、邮政。
土地改革方面使用减租和乡村建设运动,为温和土地改革。
教育[编辑]
教育方面广设中小学,晏阳初等人在河北定县推动平民教育,以提升国人知识力、生产力、公德力。1934年 (民国23年)蒋中正在江西南昌发起新生活运动,以改良社会风俗,并将礼义廉耻融入日常生活。
参考文献[编辑]
书目[编辑]
- 《国中社会2下》,翰林出版,2012年9月版
网站[编辑]
注释[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