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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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领导人中国是指对在该国政治中具有最终决定和最高地位的领导人,这是一个“非官方”的称谓。最高领导人在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机构中不一定拥有最高职衔,但能有效控制该党与该国的三大党政军机构: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为国防主力的国家武装力量。目前中国官方称呼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第一至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称呼胡锦涛习近平为以他们为总书记的党中央。

随着近年中国政治的发展,强人领导阶段的结束,中共元老退出政治舞台,中共中央领导层加强集体领导,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间的分工,使最高领导人扮演的角色曾一度相对以前变得式微。但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后接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后,随着由总书记领衔担任一把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等一系列党内机构的设立和反腐败工作的进行,最高领导人的权力再次得到强化。

对于其他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中文环境中也会以这一名称来称呼这些国家最高领导人。

简述[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体制被归纳为议行合一,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处于所有国家机构的最高地位。按照1982年制定的第四部宪法,现在中国的政治制度近似内阁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作为国家元首,拥有国家的最高代表性,却没有独立行政权力,仅为虚位元首,以总理为政府首脑的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不过由于中国共产党坚持对国家的绝对领导,因此党对政治的影响力往往决定国家政治的发展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际权力一般被划分为党(中共中央)、政(国务院)、军(中央军委)三部分。

在一党执政下,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中共中央总书记,1982年之前为中共中央主席)一般就是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不过在中共“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观念,加上六位最高领导人均曾经担任中央军委负责人的情况下,作为最高军事统帅的中央军委主席担任者被外界认为是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加上门户开放,对外交流不断增加,因此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最高领导人一般会兼任属于虚位元首的国家主席职务,以获得国家元首的身份从事国事活动。由于国家主席职务在1982年重设后的英文名称翻译是"President",加上近年的领导人多次以国家主席的身份从事元首外交活动和国事访问,不少西方媒体和机构以为国家主席即为中国的最高领导职务。

沿革[编辑]

这种虽然在国家或政府没有正式职位却有实质领导地位的情形,在早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持续了十七年,始于1959年毛泽东决定不续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但续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至1976年去世。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在毛泽东逝世后接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这种情况才结束,华国锋也成为至今唯一集党政军最高领导职务于一身的领导人,不过其政治地位在邓小平掌权后不被中共承认。。在1981年国家政治改革时期,这种情形再次出现,还特别体现在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国家主席)、政(国务院总理)均没有最高职衔的领导人邓小平身上。

随着邓小平所倡导推动的政治制度化的建设,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新设置了自1975年废除的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职务。自1989年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继承领导地位以来,最高领导人才重新同时保持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执政党、国家、军队相应机构的头衔。自建国以来,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职务,长期是辨别最高领导人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