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
國籍是一個國家的人民證明自己是該國國民的要素,取得的途徑可以是天生或是歸化。有些國家並制定《國籍法》來規範國籍。
天生取得
血統規則
又稱屬人原則、屬人主義,某人出生後,只要父母一方持有該國國籍,小孩就得以取得國籍。中華民國和歐洲各國皆使用此方式為第一優先。
出生地規則
又稱屬地原則、屬地主義,某人在該國領土內出生[註 1],即取得國籍。美國等國皆使用此方式為第一優先。
歸化取得
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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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 (又可稱多重國籍)是指某個人擁有兩個或以上國家的國籍。
無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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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文獻
書目
- 《國中社會2上》,翰林出版,2012年3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