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競爭時期

来自Quickpedia wiki
(重定向自台灣荷西時期

台灣國際競爭時期,又稱台灣荷西時期(1624年-1661年)是荷蘭人西班牙人開始在台灣殖民的期間,1603年荷蘭人開始統治澎湖,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開始對台灣進行統治,直到1661年被鄭成功擊敗,於1669年荷蘭人完全撤退台灣

歷史[编辑]

荷蘭曾占領澎湖,但遭沈有容逼退,於是於1624年進攻明朝未管治的台灣,首先占領了台灣南部

西班牙為了避免荷蘭占領整個台灣,於1626年進攻台灣,並占領了台灣北部。但後來西屬菲律賓發生動亂,北台灣的西班牙駐軍因而調動一些過去支援,荷蘭趁火打劫,於1642年驅逐西班牙人,統治台灣。

西班牙建設[编辑]

西班牙在雞籠 (今基隆)建薩爾瓦多城、在淡水聖多明哥城,並向蚵仔難 (今宜蘭)拓展。建教堂以傳播天主教

但受日本鎖國政策 (只允許中國人、荷蘭人到長崎貿易)影響,無法對日貿易。

荷蘭建設[编辑]

實質建設[编辑]

大員 (今台南市安平區)建熱蘭遮城、在赤崁 (今台南市安平區)建普羅民遮城 (為一商業區)。

政治[编辑]

台灣長官 (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的老闆)為最高統治者。

原住民管理[编辑]

以武力脅迫原住民歸降,派人出席定期召開的地方會議。原民民需定期繳納鹿皮當做稅。

漢人管理[编辑]

荷人的重要財源即為徵稅,例如王田制度[註 1]、人頭稅[註 2]漁獵稅等。且不准漢人與原住民私自交易,也不准漢人自由集會、私藏武器。最終導致郭懷一1652年發起郭懷一事件抗荷,荷方動員軍隊及原住民才平息此抗爭。郭懷一事件也導致了鄭成功來台時有很多漢人支持,一起把荷人驅離台灣。

宗教及教育[编辑]

用物資獎勵讀書,內容多是羅馬字寫法、讀法、字形,以及祈禱文十誡基督教要理,並興建教堂學校以傳播基督教,學校教師則由傳教士擔任。

西拉雅族新港社 (今台南市新市區),荷人以羅馬字母拼寫平埔族語言教授、翻譯宗教書籍,因而產生新港文書

經濟[编辑]

農業[编辑]

種植甘蔗,興修水利,並提供土地、農具、種子給被招募而來的漢人耕種。且從海外引進黃牛豌豆 (荷蘭豆)、蕃茄釋迦高麗菜辣椒

貿易[编辑]

以轉口貿易為主,以台灣為轉運站,與明帝國、日本、東南亞貿易,輸出蔗糖稻米、鹿皮等,另外,荷屬台灣每年對日本輸出20多萬張鹿皮,數量可觀。

當時在台灣流通的貨幣有:西班牙銀幣荷蘭銀幣中國銅幣

參考文獻[编辑]

書目[编辑]

  • 《國小社會5下》,康軒出版,2010年2月版
  • 《國中社會1上》,翰林出版,2011年4月版

網站[编辑]

注釋[编辑]

注釋[编辑]

  1. 漢人必須租歸公司所有的田才能耕種
  2. 年滿七歲即要繳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