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權分立是由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所成立的一個政治制度,有司法、立法、考試、監察、行政五權。其中考試權分離自行政權 (避免濫用私人),且與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相似;監察權分離自立法權 (避免議會專制)。
只有中華民國採用此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