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宪法,在香港回归中国后,明订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及其他旗下香港基本法适用于香港地区的人民。

主要内容 编辑

总则(第一则):

  • 第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
  • 第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第3条:香港的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由香港居民所组成。
  • 第4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障香港人的权利与自由。
  • 第5条:香港保留资本主义,五十年不变。
  • 第6条:香港依法保护私法财产权。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