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直辖都会区
台中直辖都会区,是由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针对中华民国台湾国土改造,所提出的三都十五县行政区构想第一阶段工程,于2008年10月29日由总统裁示,预计2010年12月25日完成台中市与台中县合并改制工程。以2009年台中县市概况,合并后人口约有262万人,面积达2214.8968平方公里,面积为台北市的8倍,高雄市的14倍,将成台湾面积第一大直辖市。
改制升格进度[编辑]
- 2009年4月3日,攸关三都十五县国土重画的法源依据“地方制度法部分条例修正案”经立法院三读通过。[1]
- 2009年4月13日,台中县与台中市共同协商“台中县、市合并升格直辖市改制计划书”并拍板定案,敲定新市府设于七期重划区,议会位址由行政院决定。[2]
- 2009年4月17日,台中县议会通过“台中县、市合并升格直辖市改制计划书”,采唱名投票方式,以五十三票审议通过。[3]
- 2009年4月20日,台中市议会通过“台中县、市合并升格直辖市改制计划书”,虽经历民进党籍市议员阻扰,最终议长张宏年宣布多数支持以鼓掌声通过。[4]
- 2009年4月23日,台中市政府与台中县政府共同拟订的“台中县、市合并改制直辖市改制计划书”,中午以电子公文方式呈送内政部审议,公文纸本也在下午呈送内政部[5]。
范围[编辑]
未来合并的乡镇市区范围:
- 台中市:全市(北区、中区、东区、西区、南区、北屯区、西屯区、南屯区)
- 台中县:全县(太平市、乌日乡、雾峰乡、大里市、石冈乡、和平乡、东势镇、后里乡、丰原市、大雅乡、神冈乡、新社乡、潭子乡、外埔乡、大甲镇、清水镇、大安乡、梧栖镇、沙鹿镇、龙井乡、大肚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