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
公共小型巴士(Public Light Buses),简称小巴(Minibus),俗称Van仔,是核准载客量为16人的小型客运车辆,作为巴士和Template:Hkrail的辅助及接驳交通工具,“坐Van仔”可说是香港独特的文化。
现时香港法例规定每辆公共小巴座位不超过16个,而全港的公共小巴数目自1976年开始限定为4350辆。根据小巴客运营业证类别,公共小型巴士可分为红色小巴及绿色专线小巴两种,本文并不介绍其他种类的小巴服务(私家小巴及学校私家小巴)。[1]
历史[编辑]
发展[编辑]
二十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由于新界乡郊幅员辽阔,九巴营办的专利巴士服务不可能全面覆盖所有村镇,班次亦见不足。为解决乡郊地区的交通问题,政府于1960年批准可载9名乘客的新界的士领牌,与市区的士一样以出租方式营业,惟不少新界的士与客货车均私下改为按程计价,收费比巴士略高,车程也比巴士短,乃公共小巴的雏型。然而,由于按程计价乃非法经营之举,警方曾予大力扫荡。
1967年香港发生暴动,巴士司机罢工,九巴大部份路线与部份中巴乡郊路线因而暂停服务,港九各地交通陷于瘫痪。政府决定容许此类变相的小型巴士进入市区以作应急,九人的士与原为客货车的非法“白牌车”[2]愈来愈受市民欢迎,数目不断上升,暴动结束后情况依然持续。据1968年的调查,当时约有2,150辆白牌车,每天载客52.8万人[3]。立法局于1969年7月3日通过《道路交通(修正)条例》,正式准许公共小巴于港九新界各地营业。条例规定小型巴士净重不超过2公吨,运载乘客不超过14名,从此“十四座”便成为当年小巴的别称。虽然座位数目于1988年2月23日已放宽至16个,但至今仍有老一辈称现今的小巴为十四座。
在1969年,领有牌照的公共小巴有3458辆,于1976年实施数目上限(4350辆),此限制的期限亦一直被延长。[4]政府约制小巴的政策于同年制订,除了冻结小巴数目上限外,亦禁止红色小巴于新市镇、新落成的公共屋邨及快速公路营业,在各区订立停车限制和划定禁区以纾缓交通挤塞,并鼓励红色小巴改为绿色专线小巴以便政府管理。
由于绿色小巴受政府监管,政府为加强对公共交通的管理,历年均鼓励红色小巴转为绿色小巴经营。一般而言,公共小巴须有车辆登记及客运营业证(C类),方可载客取酬;红色小巴的车辆登记人和客运营业证持有人,往往是同一人,但由于绿色小巴营办商可租用他人的小巴经营,所以同一辆绿色小巴,可以有不同的车辆登记人和客运营运证持有人。虽然公共小巴的车主可以申请将小巴从红色转为绿色,或从绿色转为红色[5],但历年的小巴整体分布数字显示,绿色小巴的数目持续上升。
法例规定,每部公共小巴及私家小巴,须在其外面的左右两侧,清楚及正确地以划一大小而高度不少于100毫米的中英文字体,标明提供给乘客的座位数目,而公共小型巴士更须以同样大小的字体标示“公共小型巴士”、“Public Light Bus”的中英文标志。[6]
政府为加强规管公共小型巴士的服务,规定所有公共小型巴士的驾驶者于2003年6月1日起须申请及持有公共小巴司机证,并张示在车厢当眼处。
车型演变[编辑]
早期的小巴是12至14座位,并没有车头顶地点牌箱。1978年,各小巴陆续安装车头顶地点牌箱,以便更清楚显示行车目的地。而政府于1988年2月23日批准小巴由14座增加到16座。而部分小巴商会亦曾要求政府放宽座位数目到20座,但因政府认为小巴为辅助性交通工具,而不被接受。
早期小巴用车多为欧洲品牌,如金马(Commer)、柯士甸(Austin)、摩利士(Morris)、福士(Volkswagen) 和福特(Ford)等,也有来自日本五十铃(Isuzu)。直到1970年代,小巴全数为日产Echo。
随著时代发展,小巴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亦放宽小巴的总负重。在1980年代中期,专线小巴经营商开始从日本购入新款空调小巴丰田Coaster、三菱Rosa、日产Civilian,日本小巴便成为香港最常见的车款。
时至今日,丰田Coaster已成为大部分小巴的车款,但亦有少量营办商购置三菱Rosa作专线小巴。香港小巴主要使用丰田Coaster的原因,就是因为维修成本较低,保养良好情况下寿命可接近20年,耐用程度远较其他小巴甚至专营巴士优胜。
另类燃料小型巴士试验计划[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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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于2000年试行另类燃料小型巴士试验计划,试验电动小巴及石油气小巴,最终石油气小巴试验成功,获政府推广使用,现时石油气小巴在大部份小巴路线行走,电动小巴则因试验效果不佳而没有被推广。
红色小巴[编辑]
红色小巴(Red minibus),俗称“红Van”,正式名称为“公共小巴(非专线)服务”(Public Light Bus (Non-scheduled) Service),又称“公共小巴”,主要运载愿意付出较高车资,以换取较巴士灵活及舒适服务的乘客。截至2015年6月,全港有1181辆红色小巴。于2014年,红色小巴每日载客约34万9千人次,[7]红色小巴营运效率较低,以每辆小巴平均计算,日均载客量比专线小巴低近38%。
作为合法化的“白牌车”,红色小巴最初以米色车身配以中央红色色带作识别,是以行内俗称红色小巴为“红带”。到了1995年4月1日,为使车身有更多展示广告的空间,政府修例要求改髹识别色于小巴车顶,[8]“红带”称号遂被“红顶”取代。
红色小巴使用道路的效率比专营巴士低,又往往随意在路旁和路口停车等客,阻塞交通,因此其经营范围于1976年起被政府以禁区方式长年冻结,禁止红小进入的道路会有交通标志识别。现时红色小巴之服务范围一般只限于旧区、于1973年以前通车的道路、三条过海隧道(海底隧道、东区海底隧道及西区海底隧道)或获运输署豁免的道路(例如1994年入伙之葵涌Template:Bt),而佐敦道以南之尖沙咀、青衣、鸭脷洲以及大部分于1990年代开始发展的新市镇地区(如:马鞍山、将军澳、天水围等)均禁止红色小巴进入[9]。红色小巴的服务路线、服务时间、班次和收费并不受政府监管,在恶劣天气下大幅“坐地起价”亦不违法;话虽如此,随著行业发展,不少红色小巴路线已由商会或小型公司统筹,有固定的路线、服务时间、班次和收费,但其服务详情会因应各种情况而作出更改,例如塞车时可以转用交通较畅顺的道路前往目的地(例如由新界往旺角/佐敦道的路线会取道介乎界限街和柏树街之间的大南街)。
由于红色小巴所行走的路线并非固定,收费亦有可能随车程长短而有所变动,因此乘客乘搭红色小巴时,多半于下车时才须缴付车资,车资按上车时所标示的价钱牌为准;若司机中途决定延长车程(如司机原定目的地为“大丸”,驶至湾仔时决定继续行驶往筲箕湾)时,如乘客继续乘坐至延长路段方下车,其车费则以原来车资加以新标示车资之和为准。不过,有固定的路线和无分段收费的公共小巴路线通常都要求乘客于登车时先缴付车资。现金车资须直接交予司机,如有需要,司机会为乘客提供找赎(一般情况下不接受HK$50或以上的纸币)。大部份公共小巴路线均不接受八达通付款,但近年亦有部份红小开始容许乘客以之缴付车资。
绿色专线小巴[编辑]
Template:More 专线小巴的识别色(绿色)早年以车身中央髹上绿色色带以及于车顶髹上绿色的形式出现(所以行内俗称专线小巴为“绿带”),于1995年4月1日开始改为只髹于车顶。[8]由于红色小巴出现“红顶”的俗称,相对绿色专线小巴便出现“绿顶”的俗称,一般称为绿色小巴或专线小巴。
绿色小巴都有固定路线、服务时间、班次和收费,大部份路线设有固定车站,并需接受政府监管,不得随意更改。
路线[编辑]
专线小巴[编辑]
顾名思义,专线小巴在固定的路线上行走,可于客运营业证证明书上指明的小巴路线营业。专线小巴路线受运输署规管,营办商不可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全程收费的制订亦受监管。
红色小巴[编辑]
与专线小巴相异,红色小巴的行车路线并不受政府监管,理论上可随意更改路线、行走模式及车费。不过,目前香港有不少红色小巴行走指定的路线来往指定目的地,当中部份有小巴商会管理,部份则为公海线。
营运模式[编辑]
有固定的路线、服务时间、班次和收费的红色小巴,与及绝大多数专线小巴的乘客,可于指定车站上下车。所有小巴理论上均可于任何非限制区之路段上落客,乘客如欲下车,须于小巴抵达其欲落车之地前高声呼叫下车地点名称,或按落车钟(如设有,及只适用于固定车站)通知司机,并由司机扬手确认。
专线小巴乘客于登车时便须缴付车资,现金车资必须投入钱箱,不设找赎,并且不得交由司机亲手收取。绝大部分专线小巴均接受八达通,部份路线设分段收费,以八达通缴付车资之乘客若需享用分段收费,须先通知司机,于司机调整八达通收费器显示车费后方可拍卡;另部份小巴的八达通机设有“分段”按钮,使用分段收费之乘客须自行按下“分段”键,调整机上所示车费至所须缴付的分段车费。
传统上红色小巴不设钱箱,乘客须在下车时将车资亲手交予司机,并设有找赎;不过随著八达通日趋普及,不少红色小巴接受八达通付款,并采纳专线小巴的收费模式,即上车付款,不设找赎。
小巴争议[编辑]
超速[编辑]
因为营运问题或驾驶态度,小巴冲红灯和超速的情形颇为常见,尤以红色小巴为甚。例如2004年10月22日重阳节当日,两辆红色小巴于北角英皇道因互相抢客而超速,导致三车相撞,酿成2死17伤意外[10],结果两名小巴司机于2005年年尾被判入狱[11]。2006年5月18日凌晨,新界北交通总部特遣队派出2名警员假扮乘客于铜锣湾登上一辆红色小巴,并暗中携摄影机将“飞车”过程拍下,发现该小巴途中至少5次冲红灯、切双白线,另一队警员在青山公路时速限制50公里路段,以雷射测速枪侦察到小巴车速逾100公里。警方最后在元朗将小巴截停,以危险驾驶罪名将司机拘捕。2009年8月8日晚上,一辆红色小巴于旺角洗衣街为超越车龙而冲上行人路,有网民上载其行车短片,引起公众关注,小巴司机已认罪,并于2009年10月21日被判罚款500元及停牌半年。
其实超速问题主要归咎于驾驶者的心态出现问题,而且此情况并不止于小巴出现,在驾驶各类车辆之道路使用者间亦颇为常见,尤以的士、私家车为最普遍者。但部份断章取义的传媒往往会用上“亡命小巴”等字眼去单单形容小巴的超速[12]。由于小巴是不少市民常搭之交通工具,再加上大部分市民都没有“驾驶者思维”和不会对这个话题有真正耐性地思考等,这种传媒的取态使大部分市民都对小巴没有好感,并将小巴标签成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工具,有乘客甚至纷纷想办法自保或索性不搭小巴。[13]
政府针对小巴超速问题,立法推出多项保障乘客安全之措施,包括加装乘客安全带、车速显示器,甚至限速器等等,[14]虽然令部份乘客较安心,但亦令小巴业界和追求快捷的市民不满,指有可能引起危险和影响生意。[15][16]就算小巴加装了乘客安全带和车速显示器,亦因政府缺乏宣传而成效不大,[17]有不少不良红色小巴司机更违法改装车速显示器,最常见的改装方法是使车辆超速时所发出之“咇咇”声浪降低,甚至改装至超速时不会响起“咇咇”声;有个别者更会使用令车速显示器显示随机数,令车速显示器所显示的车速较实际行车速度为低等进阶改装方法。虽然“亡命小巴”的形象根深柢固的原因有很多,但是部份业界人士的不自律无助改善小巴的形象。
自2012年4月13日起,政府实施多项新法例以加强小巴的行车安全,包括:订立最高车速限制为时速80公里、强制小巴安装车速限制器及行车记录仪[18]、规定申请小巴驾驶执照的人士须修毕职前课程、以及小巴司机必须展示公共小巴司机证。[19]
资源错配[编辑]
部份巴士迷认为,运输署经常以“引入竞争”为名,开办和专营巴士路线相若的绿色专线小巴路线,部份专线小巴路线更是应该由专营巴士行走的长途路线,令专营巴士时常敌不过小巴的车海战术和快捷,扼杀专营巴士的生存空间。
黑社会干涉公共小巴问题[编辑]
受政府政策所限,公共小巴多数行走旧区之间,因此不少路线的总站都位于黑社会势力之内,司机则长期被黑社会组织苛索“入线费”及“保护费”,成为行内人士困扰的问题。由于黑社会向公共小巴司机索取“入线费”及“保护费”的利润甚大,部份利润高的路线甚至能为帮会带来每月过百万元的收益[20],加上多数司机因担心遭报复,而没有向警方举报,过去曾有司机在报案后遇袭,而使问题持续,多年来都无法解决。
公共小巴业界指出,警方拘捕黑社会成员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且黑社会组织近年已改变模式,改为以公司名义运作,使用管理费一类的字眼掩人耳目。业界认为长远应把公共小巴线转为专线小巴,由政府介入有关路线的监督工作,才可杜绝黑帮“捞油水”。[21][22]
除此之外,因操控公共小巴利润大,令黑社会之间的利益纠纷牵涉在内。有小巴因此被毁坏,甚至发生在行驶当中,使车内的司机及乘客安全受威胁。[20]
外部连结[编辑]
- ↑ 运输署 - 小巴 红色
- ↑ “白牌车”一名源自其车牌底色,非公共服务车辆的车牌底色为白色,公共服务车辆(如专营巴士及的士)的车牌则为红色底色。
- ↑ Peter F. Leeds著《Evolution of Public Transport》,载于《Land-use/Transport Planning in Hong Kong》,Dimitriou / Cook编,Ashgate出版,1998年
- ↑ 第54号法律公告:《《道路交通条例》--立法会决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第15卷第13期,2011年4月1日。
- ↑ 除非有专线小巴路线停办,否则只限与另一辆小巴互换牌照,不能单纯地由绿转红;但从红转绿则不必与另一辆小巴互换。
- ↑ 香港法例第374A章: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见第49条及第50条。
- ↑ 运输署 - 小巴(2015-08-23存取)
- ↑ 8.0 8.1 此修例设有寛限期,至车辆下一次年验的前一天为止,详见第988号公告,香港政府宪报第137卷第12期,1995年3月24日。
- ↑ 唯一的例外是1989年中巴发生罢工事件期间,红色小巴获准进入香港岛内的禁区接载乘客,但只属临时豁免措施。
- ↑ 苹果日报:英皇道变赛车场 冲灯撞的士 两小巴飙车 2死18伤,2004年10月23日。
- ↑ 苹果日报:死者家属称难平伤痛 小巴亡命赛车害死两人 两司机判监,2005年12月23日。
- ↑ YouTube:(2006-12-15)第一手真相(亡命小巴)
- ↑ 太阳报小白博客:亡命小巴求生法
- ↑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加强道路安全及公共小型巴士和的士营运安全的措施 讨论文件,2006年6月23日。
- ↑ 香港电台:小巴团体忧限速器易致意外保险业界称不承保,2009年10月13日。
- ↑ 文汇报:小巴装限速器 明春强制执行,2009年8月26日。
- ↑ 仁闻报十月号:小巴安全带监管成质疑,2008年6月15日。
- ↑ YouTube:亡命小巴绝迹乘客嫌受阻
- ↑ 运输署 - 公共小巴新法例
- ↑ 20.0 20.1 爽报:爽爆:豆腐荣撼细飞 争百万线王迟早血战,2012年7月27日。
- ↑ 苹果日报:胜和前坐馆崩嘴崩被捕 收小巴保护费 400万 前妻洗黑钱亦落网,2010年3月22日。
- ↑ 香港电台:业界称小巴被索保护费情况普遍 议员斥政府打击力度不足,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