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清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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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清治時期,又稱台灣清領時期 (1684年-1895年)是由於施琅攻打台灣,在鄭克塽降清後,開始出現放棄台灣與保留台灣的兩個爭議,最後康熙皇帝決定保留台灣,台灣自此開始進入清治時期。台灣在清朝統治的213年期間大小反清事件頻傳,因此才會有三年一大反五年一小反的這句話出現,其中以朱一貴事件林爽文事件以及戴潮春事件為滿清政府治理台灣期間最有名的三件抗清事件。

抗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因為清朝官隸處理事物時出現問題,不然就是反清復明運動的發生,這些抗清事件維持的時間都不久,很快就被清朝的優勢部隊鎮壓成功,並將起事者送北京死刑

開港通商為界可分為前後期,前期治台消極而後期轉為積極。

歷史[編輯]

納入清朝版圖[編輯]

1683年 (康熙22年)施琅進攻台灣,鄭克塽投降。

台灣棄留爭議[編輯]

攻下台灣後,朝廷內出現了「台灣棄留爭議」,康熙帝 (清聖祖)和部分大臣主張放棄台灣,因為台灣曾是海盜和反清的據點,且位於外海,統治不易。而施琅等人則主張保留台灣,為了國防安全、地方治安,且台灣土地肥沃、物產豐富,最重要的是戰略地位重要,若棄之可能危害東南沿海之安全。最後康熙帝同意保留台灣。

前期消極治台[編輯]

清廷訂定渡台禁令,為防止台灣變成反清基地而治台的消極舉動,內容主要是:

  • 駐台軍隊由各營調派,不許台灣人當兵以防兵變
  • 只准單身男子到台,嚴禁偷渡
  • 規定渡台者須申請許可令
  • 不准攜帶家眷

因為《渡台禁令》的執行不徹底,所以還是有很多人偷渡,冒險過黑水溝。就算如此,渡台禁令的實施仍導致漢人男女性別比失衡,當時的單身男子 (俗稱羅漢腳)只好入贅到平埔族家裡。

另外,因為漢人常承租、通婚、強占等方式取得原住民 (番人)的土地,故清廷實施劃界封山,沿西部山地邊緣挖土牛溝或立碑,當作漢番界線,禁止漢人進入番界開墾。不過還是有很多人跑進去,因為執行不徹底。

開港通商[編輯]

主條目:英法聯軍中英法天津條約

1858年 (咸豐8年)英法聯軍清戰敗,同年簽訂《天津條約》,開放雞籠 (今基隆)、淡水安平打狗 (今高雄)作為通商口岸,這也代表了國際貿易的開始。之後各地設立洋行[註 1],但也致郊商逐漸消失。而貿易以外貿為主,國際貿易連年出超,輸出台灣三寶 (樟腦)給日本東南亞、歐美;並輸入鴉片紡織品

西方文化傳入[編輯]

主要是由基督教長老教會的傳教士傳入,以治病吸引人入教,並將聖經羅馬拼音翻譯成閩南語版本以便民眾閱讀,且設立學校。如馬偕台灣北部設立理學堂大書院 (牛津學堂)、淡水女學堂 (台灣第一間女學校)、滬尾偕醫館 (北台灣第一間西醫院),有「一手執鉗拔牙,一手執聖經」之稱。台灣南部馬雅各台南設立全台第一間西醫診所 (今新樓醫院),巴克禮則是設立長榮中學 (台灣第一所中學)、長榮女中 (台灣第一所女中)、台南神學院,並發行台灣府城教會報。台灣中部蘭大衛則是設立彰化基督教醫院

牡丹社事件[編輯]

主條目:牡丹社事件

1871年 (同治13年),有一群琉球人民因為船難漂流到恆春,後慘遭原住民殺害,日本後來以懲辦兇手為由於1874年出兵攻打台灣牡丹社。之後清廷和日本簽訂條約,日本撤兵,清廷賠款並承認日本是「保民」義舉[註 2],日本藉機聲稱琉球人民是日本臣民,之後於1879年正式吞併琉球。

乙未割台[編輯]

主條目:馬關條約

1894年 (光緒20年)甲午戰爭清戰敗,隔年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澎湖割讓給大日本帝國,清領時期結束。

建設[編輯]

行政區劃[編輯]

  • 康熙年間
  • 雍正年間,因朱一貴事件改制
    • 一府:台灣府
    • 四縣:諸羅縣 (台灣縣以北、虎尾溪以南)、台灣縣 (府治所在)、鳳山縣 (台灣縣以南)、彰化縣 (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
    • 二廳:淡水廳 (大甲溪以北)、澎湖廳
  • 嘉慶年間,林爽文事件使諸羅改名嘉義,開蘭第一人吳沙率領閩粵人士進入蘭陽平原進行開墾,故設噶瑪蘭廳
    • 一府:台灣府
    • 四縣:嘉義縣 (台灣縣以北、虎尾溪以南)、台灣縣 (府治所在)、鳳山縣 (台灣縣以南)、彰化縣 (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
    • 三廳:淡水廳 (大甲溪以北)、澎湖廳、噶瑪蘭廳
  • 光緒年間
    • 沈葆楨:二府八縣四廳
    • 劉銘傳:三府十一縣三廳一直隸州

農業[編輯]

人民開墾土地須先向政府申請執照,因需要大量人力資金,所以出現合股經營的情況,例如新竹北埔金廣福公館苗栗頭份

而政府和民間也興築水利設施,以克服雨量不均的問題,並改善農耕環境、增加產量,主要的水利設施有:

後期積極建設[編輯]

丁日昌巡察台灣南北各地,嚴懲貪官汙吏,並架設台灣最早的電報線(府城至安平、旗後)

沈葆楨牡丹社事件而來,修建西式砲台、興建二鯤身砲台 (又稱安平大砲台)[註 3]、增設恆春縣、增設台北府 (因經濟中心轉移)、取消渡台禁令,為鼓勵漢人來台開墾,提供船票、種子、農具等。沈葆楨開山撫番,取消劃界封山 (為鼓勵漢人入山開墾),開闢北、中、南三條通往後山的道路 ,以加強對後山地區的控制。

劉銘傳中法戰爭而來,為台灣第一位巡撫,於1885年 (光緒11年)宣布臺灣為行省,台灣建省,原台灣府改為台南府、在中部增設台灣府、增設台東直隸州 (原卑南廳)、進行丈田清賦 (清查隱田,丈量土地)、將硫磺和樟腦收為國營、訂定繳稅規則、設立郵局、架設電線、增設電報線 (安平至台北,台北至基隆、淡水、福州)、增設電燈、購置輪船/汽船、興築鐵路 (基隆~新竹[註 4])、擴大開山撫番、設撫墾局[註 5]讓原住民頭目子弟到番學堂學習漢文,並在台北設立西學堂和電報學堂。

邵友濂為劉銘傳繼任巡撫,因財政負擔太重,因此不再推動各項建設。

經濟[編輯]

農業[編輯]

前期以種植稻米甘蔗最主要。後期則是蔗糖茶葉樟腦 (即台灣三寶),蔗糖從荷治時期就是重要出口物,開港後經濟利益更高,台灣南部許多稻田轉種甘蔗,並由安平、打狗出口至中國大陸、日本。茶葉和樟腦則是栽種於北部、中部山地丘陵,帶動三峽竹東集集興起。茶葉於1865年杜德引進,並帶動大稻埕興起,茶葉通常在大稻埕加工,之後由淡水出口至歐美、東南亞。

貿易[編輯]

前期以中國大陸為主,輸入藥材紡織品,輸出稻米、蔗糖。並多為本島貿易:漢人以手工藝品和原住民交換動物皮毛、山產。也因此出現郊商組織[註 6],目的是為了制定商品價格 (避免惡性競爭)、調解同業糾紛、與官府交涉。依貿易地區分類可分為北郊 (貿易對象為寧波上海(含)以北)、南郊 (貿易對象為漳州泉州(含)以南)、廈郊 (貿易對象為廈門)、泉郊 (貿易對象為泉州);依貿易商品分類可分為糖郊、米郊、布郊等。

前期的通商口岸有鹿耳門鹿港八里坌,使台灣三大城一鹿艋舺出現。

關於清領後期的貿易請見開港通商章節。

社會[編輯]

前期因為吏治不良、駐台兵力有限、語言和祖籍不同故產生隔閡,且爭奪水源、土地、商業利益,男女性別比又失衡,導致社會不安,所以人民時常各自把相同祖籍、姓氏、職業糾來打鬥,稱為械鬥,如閩粵械鬥、漳泉械鬥、西皮械鬥、福祿械鬥。

另外也因吏治不良、官員貪汙、民間秘密結盟盛行而出現民變,頻率有「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之稱,規模較大的民變有朱一貴事件 (1721年/康熙60年)、林爽文事件 (1786年/乾隆51年)、戴潮春事件 (1862年/同治元年)等。

文化[編輯]

宗教[編輯]

信仰方面,大多數人都信仰天公 (又稱玉皇大帝)、媽祖關公土地公 (又稱福德正神,客家人稱之為伯公)、王爺 (驅瘟疫)、有應公等,而泉州人則信仰保生大帝 (又稱醫神)、廣澤尊王 (守護神);漳州人信仰開漳聖王 (即陳光元);潮州人和客家人信仰三山國王 (廣東省之巾山、明山、獨山)。

而人們組織團體來進行奉祀,如唐山祖是結合未必有血緣關係的同姓氏者以奉祀大陸原鄉的同姓祖先;開台祖是結合有血緣關係的同姓氏者以奉祀來台第一代的祖先。

教育[編輯]

科舉為主,台灣首位進士鄭用錫。但清領初期不重視教育,中期開始鼓勵讀書、參加科舉、或捐錢、立軍功換取官職。主要有以下學習場所:

性質 介紹
儒學 官方 包括府學、縣學
社學 官方 在偏僻地區設立,可供漢人和原住民使用 (但是是兩間)
義學 官方、民間 教育清寒家庭的學校
書院 官方、民間 學風自由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書目[編輯]

  • 《國小社會5下》,康軒出版,2010年2月版
  • 《國中社會1上》,翰林出版,2011年4月版

網站[編輯]

注釋[編輯]

注釋[編輯]

  1. 1867年安平成立德記洋行 (今台灣開拓史料蠟像館)。
  2. 但琉球人民並不是日本臣民
  3. 位於億載金城。為當時全臺最大的西式砲台。
  4. 台北~新竹段在邵友濂任內完成。
  5. 總局在大嵙崁 (今桃園)
  6. 類似今日的同業公會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