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
公寓為集合式住宅的一種,中國大陸稱為單元,港澳地區稱為單位,指的是一種生活設施齊備,但只佔建築一部分的居住形態。公寓可能戶主自行購買的,或者自業主租入的。
公寓是城市特有的現象。在古羅馬時代已經有古羅馬公寓 (insulae)供平民階級居住。
公寓在華人社會最早出現在上海的弄堂或香港的唐樓。隨着城市化,在香港、中國大陸或新加坡等地,在國家政策積極運作下,興建以公屋、經濟適用房及組屋等名稱的公寓式集合式住宅。另外,包含上述地區及臺灣的華人地區,今亦有大量私人投資的公寓建築,這些因素都讓公寓於這些地區成為城市居民主要的居住形式。據統計,台灣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口居住於以公寓為主的集合式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