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政权
傀儡政权是指形式上独立,但其内政外交却受到外国指挥、控制的政权。一些小国内政外交往往难免会受到大国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到指挥控制,不可以视为傀儡政权。
傀儡政权是一个特定意识形态和民族认同中产生的词汇,通常指某个政权,因为外国势力的扶持,或者由外国侵略者所建立和控制而导致其法统“非法”。当一个政权的最高首脑由外国势力授意产生,而不是由本国公民选举产生,该政权必然是傀儡政权。
傀儡政权一词有浓厚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的色彩,不少处于内战,或者有外国势力插手的战争中的政治实体,都互相指责对方是某一外国势力的“傀儡政权”,己方则是“合法政府”。比如说中华民国政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就相互指责对方为傀儡政权。南北两韩也曾如此。
傀儡国家一词很容易被误用或滥用,因此需要一些规范以避免滥用的情况。
“傀儡”之观点[编辑]
“傀儡政权”有三个元素组成Template:Or:
- 傀儡政权:一个被控制的政府,各种象征国家完整的政治花瓶(Paraphernalia)都有被保留,但这些政治花瓶不足够证明其自主性
- 主人政权:控制国家,必须是主权国,或由单一主权国控制的政治集团,它不想立即吞并傀儡国,但希望最终吞并,或希望以不吞并达到势力控制的效果。这个主人有能力令傀儡政府倒台,有时甚至威胁使用武力(例如布拉格之春),即使傀儡政权的意识形态与主人政权相近也动武。
- 受害人:没有受害人下,“傀儡”一词就无意思,成为自愿。受害人须是被傀儡政府宣称有权被统治,主张傀儡政府非民选产生,或其他理由否定其外在或内在合法性,而在未有傀儡政府前他是享受合法政府的统治,因此受害。
国家与政权不应只因为有以下情况而视为傀儡政府或傀儡国家Template:Or,包括:
- 一些国家物质短缺,或基于政府观点(依执政党的粗略意识形态而言,不是依执政者的利益而言)考虑,在外交上经常支持某一个国
- 傀儡国家的“主人”是一个由多个国家组织的大集团,当中可能有一个国家较有优势,但其他成员也有相当的制衡作用,不见得一国独大
- 一些国家在经济上疑似被其他自由国家的财团控制,而那些财团并国营,国家特许垄断,亦不像是政府的傀儡
- 一些争取独立的国家,而独立领袖或主流派系并未表示,暗示,说漏嘴,或可理解为,有关独立国会最终会依附他国或成为他国的一部分
- 基于事实需要而被托管的地方,他们都有真实的民主选举,“主人”甚少干预其内政
- “主人”只有名义上的权力,例如法国总统在名义上是安道尔其中一个元首,但安道尔不是法国的傀儡
国家与政权不应只因为有以下情况而否定它是傀儡Template:Or,但可作考参,包括:
国家傀儡建筑于现代国家的观念,为免时代错乱,此词不应套用于Template:Or:
傀儡政权、傀儡国家的例子[编辑]
亚洲[编辑]
- 东南亚印度化古国迦托诃(1024年—?)— 南印度古国注辇
- 满洲国(1932年—1945年)— 日本
-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1935年-1940年)— 日本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37年-1940年)— 日本
-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38年-1940年)— 日本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40年—1945年)— 日本
- 蒙疆联合自治政府 (1939年 - 1945年) — 日本
- 自由印度临时政府 (1943年 - 1945年) — 日本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1931年—1937年)— 苏联
- 蒙古人民共和国(1924年—1988年)— 苏联
- 图瓦人民共和国(1921年—1944年)— 苏联
- 远东共和国(1920年—1922年)— 苏联
- 南越南共和国(1975年—1976年)— 越南民主共和国
- 柬埔寨人民共和国(1979年—1993年)—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欧洲[编辑]
- 意大利社会共和国(1943年9月23日—1945年4月25日)— 纳粹德国
- 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国(1939年—1945年)— 纳粹德国
- 维琪法国(1940年—1944年)— 纳粹德国
- 波兰(1945年—1988年)— 苏联
- 捷克斯洛伐克(1945年—1988年)— 苏联
- 匈牙利(1945年—1988年)— 苏联
- 罗马尼亚(1945年—1988年)— 苏联
- 保加利亚(1945年—1988年)— 苏联
- 东德(1945年—1988年)— 苏联
- 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1974年—现在)— 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