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建設
十年建設,又稱黃金十年、十年建國,是中華民國在北伐統一~抗戰開始間 (1928年~1937年)的積極建設時期。
政治[編輯]
1928年 (民國17年)進入訓政時期,中國國民黨「以黨治國、以黨建國」,並發布《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1936年 (民國25年)5月5日發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史稱「五五憲草」。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立憲遭到擱置。
軍事[編輯]
北伐時,軍隊人數多、編制複雜,蔣中正削弱各地軍隊領袖的實力,並聘請世界上首個有陸軍的國家-德國的顧問來整建現代化陸軍,向國外購買武器、自建兵工廠。1931年在杭州筧橋成立中央航空學校。
經濟[編輯]
經濟上重整稅收,並收回於《南京條約》被奪取的關稅自主權 (1928年美國簽訂《中美新約》為首個歸還國)。幣制改革方面,1933年 (民國23年)廢兩改元,貨幣以銀元為單位,廢止銀兩制度、鑄造權收歸中央。1935年發行法幣,由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結束自清末以來的幣制混亂局面,並使農村經濟與國際貿易可以有效進行。屆時白銀收回國有,不做貨幣使用。
交通上擴大公路、鐵路、航空交通網,在抗戰前,有11萬公里通車並呈放射狀。並且發展電信、郵政。
土地改革方面使用減租和鄉村建設運動,為溫和土地改革。
教育[編輯]
教育方面廣設中小學,晏陽初等人在河北定縣推動平民教育,以提升國人知識力、生產力、公德力。1934年 (民國23年)蔣中正在江西南昌發起新生活運動,以改良社會風俗,並將禮義廉恥融入日常生活。
參考文獻[編輯]
書目[編輯]
- 《國中社會2下》,翰林出版,2012年9月版
網站[編輯]
注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