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
火灾是非意愿性的燃烧,亦指是不希望发生的燃烧且无法控制;因为往往会造成灾害,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流失。
火灾通常是人为居多,也有少数是天然造成的火灾,像是森林大火,火灾发生之后消防队都会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救灾的工作,有一些民众也会帮忙。
成因[编辑]
自然[编辑]
人为[编辑]
分类[编辑]
本章节包含以台湾为主的内容,未必具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
以下分类只适用于台湾。
- A类火灾/普通火灾:唯一可用水扑灭 (降低温度)的火灾类型。是由固体易燃物 (木、棉、纸、布、塑胶等)引起的火灾。
- B类火灾/油类火灾:只能使用隔绝氧气方式扑灭,用水只会导致油浮在水面上 (油的密度比水低且不互溶)进而扩大燃烧面积。是由液体或气体易燃物 (油、天然气、石油气、乙炔等)引起的火灾。
- C类火灾/电器火灾:只能使用隔绝氧气方式扑灭,用水只会让电流传至水中 (水是导体会导电)而使情况更糟。是由通电中电器短路或电线走火引起的火灾。
- D类火灾/金属火灾:是由钠、钾等碱金属和水起反应而引起的火灾。绝对不能用水来扑灭,会使火势更剧烈。
危害[编辑]
- 火:灼伤主因,但不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主因。
- 烟:浓烟是火场造成人员死亡的主因,因为浓烟会造成能见度下降,且内含的一氧化碳只要在空气中含量超过3%就能致人于死。
- 高温:灼伤主因,且无法呼吸 (超过100℃时)。一般木造屋火灾时会达到800℃以上;钢筋水泥建筑则会达到1200℃以上。
- 氧气消耗:氧气在一般情况下在空气中浓度为21%,但在火场中只要降至18%时即会造成判断错误、活动力下降等情形。
- 建筑结构衰减:高温会使建筑物结构的强度降低,可能有倒塌的疑虑。
火灾应变及逃生[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书目[编辑]
- 《国小自然6上》,南一出版
网站[编辑]
注释[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