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
泡麵又稱速食麵,是台灣人吳百福先生所發明,由於吳百福早年在日本生活期間看到很多饑餓或沒有東西吃的難民於是發明了泡麵。
歷史
早在即食麵發明以前,在古代東西方就有人將煮熟的麵條油炸後佐以湯汁做為料理。在中國已經有類似的麵食稱為「伊麵」或「伊府麵」(即台灣所稱之「意麵」)。相傳清朝有個地方官在家宴客,廚師誤将煮熟的雞蛋麵放入沸油鍋,只好捞起後佐以高湯上桌。由於賓客吃過後讚不絕口,這道菜就流傳了下來。
至於非油炸的即食麵,則可追溯至中國西漢漢高祖三年(前205年)韓信軍隊發明的踅麵。當韓信在黃河邊的合陽領軍10萬,準備進攻河東魏王豹時,為解決行軍糧的問題,發明將蕎麥粉與麥粉開糊,煮成八成熟的大麵餅,並切成寬條。這種麵餅既方便隨身攜帶,也可以只要加水一煮便可食用,因此也可被視為即食麵最早的形態[1]。
成為速食產品的近代即食麵,是由1958年日籍台灣人安藤百福(原名吳百福)於大阪府池田市发明的。安藤百福並在發明即食麵後,创立日清食品公司,販售「雞湯拉麵」口味,最初的售價為35日圓,但仿製產品隨即出現,導致產生削價競爭。
近代
日清公司在發明即食麵後,便積極向國外發展。1963年先與韓國三養食品合作,1968年再與台灣的國際食品公司合作推出雞湯口味的生力麵。最初的生力麵因為沿用日本配方,在台灣銷路並不好。在調整過調味與麵條的口感之後,成為台灣的暢銷產品,顧客多半買回家當宵夜食用,或者是加蛋煮食。曾有一段時期,「生力麵」幾乎成為這類產品的代名詞。然而由於經營不善,生力麵最後黯然退出市場。截至2005年,過去的國際食品公司僅剩一家生力麵包店在高雄市新興區繼續營業,但早已退出即食麵市場。
雖然即食麵在亞洲頗受好評,1960年代末期在美國卻無法順利打開市場。因為一般美國人沒有燒開水的習慣,而且家中的餐具也以餐盤為主。為了讓不習慣用碗的民族消費即食麵,日清公司發明以發泡聚苯乙烯為容器的杯麵,於1971年在日本上市,售價為100日圓(0.25美元),為當時袋裝即食麵售價的三倍以上。
杯麵試賣期間在球場與賽馬場等地點銷售,因價格過高而不受歡迎,最後只能在某些必須夜間值勤的單位例如消防隊與日本自卫队販賣。為求打開市場,安藤百福在東京鬧區與三越百貨公司合作促銷,創下四個鐘頭賣出兩萬份的紀錄,才奠定日本人接受杯麵的基礎。由於杯麵走高價路線,所以配料包括冷凍乾燥法製成的乾燥蝦,同時也改以叉子作為餐具。東京街頭促銷讓杯麵在關東得以立足。1972年二月日本發生赤軍連挾持人質與警察對抗的淺間山莊事件。由於警察吃杯麵裹腹的鏡頭上了電視現場轉播,杯麵因此一炮而紅。
爭議
有人指香港1940年代已經有即食麵,叫「白麵」。1950年代初,已有百吉麵的即食麵,後來因為競爭激烈而淡出市場。[2]
另外,也有說法指台灣屏東人張國文先生才是即食麵的發明者,但可信性不高。
製造
就目前市面有售的即食麵來說,絕大多數都是在工廠中以機器大量生產,幾乎看不到手工製的即食麵。因為多半是工廠生產包裝,人們多半以包裝方式區分即食麵:碗麵是以聚苯乙烯(港俗稱:發泡膠;臺俗稱:保麗龍)碗或紙碗封裝的即食麵、杯麵是以紙杯包裝,另外常見的就是以塑膠或紙包裝,要食用時自行放置到碗內沖泡熱水。在麵條類型上,由於最早出現於日本市場,因此早期即食麵多是日本拉麵,後來才逐漸有烏龍麵等不同的即食麵。
安全堪慮
- 但就因為包裝泡麵的碗的成分是聚苯乙烯的關係,然而聚苯乙烯本身不耐熱,遇上熱水後常與湯汁混在一起下肚而凝結在胃壁上造成無法正常消化食物。
- 有些價格較為昂貴的泡麵裡面通常有軟性罐頭,這也是一種保存的方法。
環保問題
即食面在大部分地區以碗、杯的形式售賣,因其中的叉子或湯匙連同包裝碗是即用即棄,從而制造大量垃圾。
烹調方式
即食麵除了是可以速食食用外,在某些地區也有人以烹調的方式食用即食麵,例如以一般煮麵條的方式煮即食麵。在台灣的金門等地區流行一種炒泡麵,就是將即食麵先煮過後,然後下鍋炒,搭配菜葉或肉絲一同食用。
雖然即食麵是設計成沖泡後食用,但是也有人不經沖泡便直接吃,在台灣某些品牌的即食麵,例如「王子麵」、「科學麵」、泰國出產的「媽咪麵」等,人們多半便是直接壓碎後混合調味粉(或再搖勻)當作零食食用。據說【來源請求】
在台灣,滷味攤販有時候用即食麵做為材料之一。大部分網咖跟部分小吃攤會將泡麵跟蔬菜一起煮再加蛋服務顧客。
在香港,茶餐廳可吃到的「撈丁」是即食麵以拌麵的方式食用,把五香肉丁放上麵上拌勻來吃;亦有炒即食麵、及在煮好的即食麵上放一塊片裝芝士作配料等不同的吃法。
在澳門,到永安咖啡室可吃到葡式風味的出前一丁,如黃薑豬肉、煙鴨胸、咸牛利等等。
在韓國,部隊鍋也有利用即食麵作為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