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1979年4月10日生效的美國國內法案,是在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後,美國對台灣的一個交流法案。美國政府並表明了合法售台防衛性武器的作法,並聲明中華民國有權和其他主權國家一樣擁有武器買賣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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