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獨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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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家聯盟、台教會、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手護台灣交響樂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西美中會巴歌浪詩班、淡水布農教會、客宣中會合唱團、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合唱團、台灣21世紀合唱團、台灣合唱團等將於2月28日在自由廣場舉行「勿忘228」千人靜坐、228公義和平音樂會等系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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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30「百日怒吼」:「護主權、顧腹肚、要陽光」、1025「反黑心,顧台灣」--60萬人怒吼嗆馬無能、一個人的遊行--非暴力抗爭、…台灣人民向陳雲林嗆聲、1106圍城「圍陳嗆馬」、蔡丁貴教授絕食要求修改公投法及立委選制、「野草莓學運」「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要求修改「集會遊行法」、1216潮寮民眾上台北抗議環保署查不出排放毒氣的原兇、2009年0119台灣砂石運輸業者走上街頭痛批「海協議根本是一個笑話!」…台灣人民遍地開花、星火燎原  搶救台灣 全民總動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檢調「違法辦案」也應受制裁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官平等對待控方和被告,檢調「違法辦案」、「違背程序正義」也應受制裁。特偵組辦扁案,違反「偵查不公開」、洩密給媒體、共謀媒體公審、未審先判、押人取供,,現任總統、法務部長公然政治干預…如果無法以「無罪推定的原則」公平審判,如果人民不相信司法,審判的結果有何意義?士林地方法院刑庭庭長洪英花說,「正當法律程序失守,司法將面臨崩盤危機」。馬英九在哈佛的老師孔傑榮(Jerome Cohen)1/17日接受美聯社訪問時提出建言:希望馬英九不要讓扁案成為鬧劇,應該阻止「令人越來越不安的鬧劇氣氛」,讓陳前總統接受公平審判。近30位美、加、澳、歐的學者與作家,1/21日再次聯名關切台灣的司法程序,對陳水扁前總統案件的法律程序感到不安,嚴重損害了被告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以及無罪推定的原則。…他們強調,司法系統的政治中立,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基本要素。(茗2k90124rvsd)
檢調「違法辦案」也應受制裁
 
「司法不是已死」 司法活蹦亂跳,淪為統治者的工具 
司法碰上馬英九就轉灣,只辦綠不辦藍;誰說偵察不公開?司法只對藍營媒體公開,合作公審、未審先判;什麼審訊程序正義?誰說起訴要證據?先羈押取供再說;聲押是為了防串證?逃亡?要逃亡,在特勤隨扈監視下,還在台灣趴趴走?偵察那麼長久時間,人都已經抓光了,要跟誰串證?跟吳淑珍串證?11日警方為何共動員「4700」名警力將特偵組及北院周圍淨空,他們作夢得了預警?「司法未死」,只是成為笑話!士林地方法院刑庭庭長洪英花:程序正義乃法治國家刑事程序中不容抹滅的核心價值。依據無罪推定原則衍生的犯罪偵查不公開程序,乃為兼顧偵查成效與人權保障原則。秘密偵查原則:秘密偵查原則,乃維護人權的普世價值,…。(茗2k81112)
「司法未死」,只是淪為統治者的工具!
藍弊案拖過1000天 檢被批辦綠不辦藍(自由時報11/14)
 
面對公權力制式暴力 人民有抵抗權 
國安人員闖入私人房間、北投分局長公然帶隊闖入上揚唱片行禁歌關門,這種公權力制式暴力,像強盜入侵民房,人民有抵抗暴力、行使自衛的權力。當政府與敵人密謀不公開、不受人民監督,敵國可能入侵時,這是面對生存的關頭,人民有群起抵抗、行使自衛的權力。(茗2k81109)
 
面對台灣人民的怒吼,馬政府卻利用警方粗暴對待嗆陳的台灣人民,如此踐踏人權、戕害民主的惡行,勢必激起民憤而進行武力抗爭。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台灣前途必須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倘若馬政府繼續口是心非、背離這原則,就是背叛人民,人民有權行使抵抗權予以推翻。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聲明
 
台灣人民 圍城「圍陳嗆馬」 
「馬陳會」提前舉行,7分鐘草草結束
數日來,台灣人民圍陳嗆馬抗議行遍地開花,從早到晚一波接一波,士氣高昂。警方為護衛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粗暴驅趕、架離嗆陳民眾,盤查民眾像對付「恐怖份子」,更侵門踏戶。
紅衫軍霸佔凱道時,馬英九就地合法,但是,警方數次駁回民進黨圍城行動申請,但見圍城圍陳行動勢在必行,警方在5日同意開放凱道部分路段,最後不但沒開放凱道部分路段,而且將原定6日下午4點半舉行「馬陳會」提前至上午11時舉行,7分鐘草草結束。這豈非以詐騙手段對付圍城「圍陳嗆馬」。
1106台灣人民圍城「圍陳嗆馬」

2014年3月7日 (五) 04:34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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