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
无编辑摘要 |
||
第1行: | 第1行: | ||
'''台灣關係法'''是[[1979年]][[4月10日]]生效的[[美國]]國內法案,是在[[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後,美國對台灣的一個交流法案。美國政府並表明了合法售台[[防衛性武器]]的作法,並聲明中華民國有權和其他主權國家一樣擁有武器買賣的權力。 | '''台灣關係法'''是[[1979年]][[4月10日]]生效的[[美國]]國內法案,是在[[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後,美國對台灣的一個交流法案。美國政府並表明了合法售台[[防衛性武器]]的作法,並聲明中華民國有權和其他主權國家一樣擁有武器買賣的權力。 | ||
== 參見 == | |||
*[[中華民國軍事]] | |||
[[Category:外交]] | [[Category:外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