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南:修订间差异
小 1個修訂 |
小 1個修訂: 把Mirahezei的條目移來 |
||
(未显示另一用户的1个中间版本) | |||
第1行: | 第1行: | ||
“'''藏南'''”特指中印 | “'''藏南'''”特指中印邊界東段印度阿魯納恰爾邦。該地區位於[[喜馬拉雅山]]脈南側、[[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東南部的[[山南地區]]、[[林芝地區]],包括了西藏自治區的[[錯那]]、[[隆子]]、[[墨脫]]、[[察隅]]四縣的大部分國土。該地區被“[[麥克馬洪線]]”所切割,按當前中國內地出版的地圖計算,藏南印占區面積約為6.5萬平方公里。 | ||
== 人口 == | == 人口 == | ||
藏南是印度所宣 | 藏南是印度所宣稱的“[[阿魯納恰爾邦]]”的主體部分,阿魯納恰爾邦的人口有超越一百萬人。根據當地政府統計,本地有八十二種的不同部族。主要的部族包括了信仰[[藏傳佛教]]的[[門巴族]]、[[舍度苯族]]、[[珞巴族]]以及[[康巴族]],信仰[[泛靈論]]的[[阿地族]]、[[阿加族]]、[[米濟族]]、[[薔薇族]]等。信仰[[小乗佛教]]的主要部族是[[康迪族]]和[[傈僳族]],信仰[[印度教]]的主要部族是[[諾特族]]。諾特族是納迦族的一個部族,阿魯納恰爾邦的納迦族和阿締族有部分的人是信仰[[浸信會]]的[[基督新教]]以及[[羅馬天主教]]。 | ||
== 地理 | == 地理狀況 == | ||
藏南地 | 藏南地處喜馬拉雅山脈東段的南坡,地形複雜,海拔從5000m到150m,屬於亞熱帶、熱帶季風氣候,受印度洋西南季風的影響,降雨量大,終年溫暖濕潤,水熱條件優越。位於該地區墨脫縣南部邊境的[[巴昔卡]]鎮平均年降水量高達4500mm,是中國陸地上降雨量最多的地方之一,曾長期被中國大陸官方教科書中稱作“中國雨都”。該地區水力資源極其豐富,主要河流有[[雅魯藏布江]]、[[卡門河]]、[[西巴霞曲]](蘇班西裡河)、[[丹巴曲]]、[[察隅河]]等,是中國水力資源最豐富的地區之一。世界第一大峽谷[[雅魯藏布大峽谷]]即位於該地區。藏南地區森林覆蓋率達90%以上,是中國三大林區之[[西南林區]]的重要組成部分。 | ||
== | ==歷史== | ||
第六世[[ | 第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出生在藏南的中心城市[[達旺]]。 | ||
1913—1914年,由英 | 1913—1914年,由英國策劃、在印度[[西姆拉]]召開的中、英、藏三方代表參加的“[[西姆拉會議]]”上,英國印度殖民政府外務大臣英國人[[亨利·麥克馬]]與西藏政府(即[[噶廈]])的代表夏紮,以秘密換文的方式,將英藏劃定的“印藏分界線”加入到換文地圖中,簽訂了“西姆拉條約”,訂出“[[麥克馬洪線]]”。此線把歷史上長期屬於西藏管轄的9萬多平方公里的領土劃歸[[英屬印度]],依此線劃定後的英屬印度東北邊界,從喜馬拉雅山南麓山地平原交接處(即中國人宣稱的傳統習慣線)向北推進到了喜馬拉雅山山脊(甚至以北),將西藏地區向北壓縮了一百多公里。參會的中國政府代表因中央政府的反對而拒絕在條約上正式簽字,會議破裂,條約共獲英印藏三方認定,中方則拒絕承認。中方認為“西姆拉條約”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後中國政府又多次發表聲明,不承認“西姆拉條約”和“麥克馬洪線”。 | ||
1948年,中 | 1948年,中國正暴發內戰,剛獨立的印度認為有權繼承原來的英屬印度領地,遂開始派軍隊進入該地,1951年2月2日,印度軍隊佔領[[達旺]],武力將西藏當局派到當地的行政人員驅逐。1954年,印度政府在該地區建立“東北邊境特區”,並修政官方地圖,將中國拒絕承認的“麥克馬洪線”由原來的“未經標定邊界”第一次改標為“已定界”。到1960年,印軍完全控制了麥線以南。 | ||
在1962年10月—11月的[[中印 | 在1962年10月—11月的[[中印邊境戰爭]]中,中國軍隊一度攻佔包括達旺、邦迪拉、梅楚卡、瓦弄等重要城鎮在內的藏南大部分區域,進逼至傳統習慣線附近。後印度反攻,中國軍隊又主動後撤至麥克馬洪線以內。1964年,印軍重新佔領該地區,重新在“麥線”附近與中國軍隊形成對峙。 | ||
1972年,印度 | 1972年,印度將該“東北邊境特區”改為“阿魯納恰爾中央直轄區”。1987年2月,印度宣稱建立“阿魯納恰爾邦”。中方多次嚴正聲明,不承認中方認為非法的“麥線”和“阿邦”,並要求印度撤回所有越線設點的軍事人員。 | ||
== | == 現狀 == | ||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印邊界局勢趨向緩和,中印邊界問題談判進入正常軌道,截止2007年4月,中印已經進行了10輪邊界問題特別代表談判。到目前為止,藏南問題仍然懸而未決。 | |||
== 被佔領區域地圖 == | == 被佔領區域地圖 == | ||
<gallery> | <gallery> | ||
File:Xigaze Counties.png|[[日喀 | File:Xigaze Counties.png|[[日喀則地區]]的行政區劃 | ||
File:Shannan Counties.png|[[山南地 | File:Shannan Counties.png|[[山南地區]]的行政區劃 | ||
File:Nyingchi Counties.png|[[林芝地 | File:Nyingchi Counties.png|[[林芝地區]]的行政區劃 | ||
</gallery> | </gallery> | ||
== | ==參見== | ||
*[[阿 | *[[阿魯納恰爾邦]] | ||
*[[中印 | *[[中印邊境戰爭]] | ||
*[[ | *[[麥克馬洪線]] | ||
*[[中華民國治藏歷史]] | *[[中華民國治藏歷史]] | ||
*[[世界各 | *[[世界各國領土爭端]] | ||
[[Category:西藏地理]] | [[Category:西藏地理]] | ||
[[Category:中印邊界爭議]] | [[Category:中印邊界爭議]] |
2016年4月16日 (六) 13:03的最新版本
“藏南”特指中印邊界東段印度阿魯納恰爾邦。該地區位於喜馬拉雅山脈南側、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東南部的山南地區、林芝地區,包括了西藏自治區的錯那、隆子、墨脫、察隅四縣的大部分國土。該地區被“麥克馬洪線”所切割,按當前中國內地出版的地圖計算,藏南印占區面積約為6.5萬平方公里。
人口[编辑]
藏南是印度所宣稱的“阿魯納恰爾邦”的主體部分,阿魯納恰爾邦的人口有超越一百萬人。根據當地政府統計,本地有八十二種的不同部族。主要的部族包括了信仰藏傳佛教的門巴族、舍度苯族、珞巴族以及康巴族,信仰泛靈論的阿地族、阿加族、米濟族、薔薇族等。信仰小乗佛教的主要部族是康迪族和傈僳族,信仰印度教的主要部族是諾特族。諾特族是納迦族的一個部族,阿魯納恰爾邦的納迦族和阿締族有部分的人是信仰浸信會的基督新教以及羅馬天主教。
地理狀況[编辑]
藏南地處喜馬拉雅山脈東段的南坡,地形複雜,海拔從5000m到150m,屬於亞熱帶、熱帶季風氣候,受印度洋西南季風的影響,降雨量大,終年溫暖濕潤,水熱條件優越。位於該地區墨脫縣南部邊境的巴昔卡鎮平均年降水量高達4500mm,是中國陸地上降雨量最多的地方之一,曾長期被中國大陸官方教科書中稱作“中國雨都”。該地區水力資源極其豐富,主要河流有雅魯藏布江、卡門河、西巴霞曲(蘇班西裡河)、丹巴曲、察隅河等,是中國水力資源最豐富的地區之一。世界第一大峽谷雅魯藏布大峽谷即位於該地區。藏南地區森林覆蓋率達90%以上,是中國三大林區之西南林區的重要組成部分。
歷史[编辑]
1913—1914年,由英國策劃、在印度西姆拉召開的中、英、藏三方代表參加的“西姆拉會議”上,英國印度殖民政府外務大臣英國人亨利·麥克馬與西藏政府(即噶廈)的代表夏紮,以秘密換文的方式,將英藏劃定的“印藏分界線”加入到換文地圖中,簽訂了“西姆拉條約”,訂出“麥克馬洪線”。此線把歷史上長期屬於西藏管轄的9萬多平方公里的領土劃歸英屬印度,依此線劃定後的英屬印度東北邊界,從喜馬拉雅山南麓山地平原交接處(即中國人宣稱的傳統習慣線)向北推進到了喜馬拉雅山山脊(甚至以北),將西藏地區向北壓縮了一百多公里。參會的中國政府代表因中央政府的反對而拒絕在條約上正式簽字,會議破裂,條約共獲英印藏三方認定,中方則拒絕承認。中方認為“西姆拉條約”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後中國政府又多次發表聲明,不承認“西姆拉條約”和“麥克馬洪線”。
1948年,中國正暴發內戰,剛獨立的印度認為有權繼承原來的英屬印度領地,遂開始派軍隊進入該地,1951年2月2日,印度軍隊佔領達旺,武力將西藏當局派到當地的行政人員驅逐。1954年,印度政府在該地區建立“東北邊境特區”,並修政官方地圖,將中國拒絕承認的“麥克馬洪線”由原來的“未經標定邊界”第一次改標為“已定界”。到1960年,印軍完全控制了麥線以南。
在1962年10月—11月的中印邊境戰爭中,中國軍隊一度攻佔包括達旺、邦迪拉、梅楚卡、瓦弄等重要城鎮在內的藏南大部分區域,進逼至傳統習慣線附近。後印度反攻,中國軍隊又主動後撤至麥克馬洪線以內。1964年,印軍重新佔領該地區,重新在“麥線”附近與中國軍隊形成對峙。
1972年,印度將該“東北邊境特區”改為“阿魯納恰爾中央直轄區”。1987年2月,印度宣稱建立“阿魯納恰爾邦”。中方多次嚴正聲明,不承認中方認為非法的“麥線”和“阿邦”,並要求印度撤回所有越線設點的軍事人員。
現狀[编辑]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印邊界局勢趨向緩和,中印邊界問題談判進入正常軌道,截止2007年4月,中印已經進行了10輪邊界問題特別代表談判。到目前為止,藏南問題仍然懸而未決。